......但香港發行弄出中文片名《櫻の桃與蒲公英》,實在不敢恭維,不倫不類又不通。此片原名《維榮之妻:櫻桃與蒲公英》,改編頹廢派作家太宰治自殺而死前一年發表的短篇小說,台灣和大陸都有中譯本。日本原名中「櫻桃」就是這兩個漢字,不是櫻の桃。為什麼香港無中生有加上那個日文平假名符號呢?這是崇日怪現象,近年特別流行,「慌死」只用漢字便「淪為中文」,總要加個の來標明日本貨。就連不是日本貨也會加の或其他日式標誌來冒充,市面常見。
......日本の可譯「之」或「的」,原是漢字「乃」的草書,但發音no。去年得獎叫座日本片《禮儀師の奏鳴曲》也不是日本原名,又不符中文。曾受日本統治的台灣,吸收不少日語,卻不會這樣亂用,也不像香港常把「澀谷」誤作「涉谷」,又不知「沢」「駅」是「澤」「驛」的日本簡體字。明明是「櫻桃」,改為「櫻の桃」就是離譜,要讀成「櫻之桃」還是「櫻no 桃」呢?何况根本不是日文。
櫻桃不是櫻の桃
石琪 2010-04-04 明報
看了此文﹐小弟作了一點調查﹐發現事情真象﹐與石老所言﹐大不相同。
先看片子的香港版電影海報:
戲名這幾個字﹐似乎不合書面中文﹐但仔細認真看﹐設計海報的人﹐志不在文法對錯﹐不在搞一般字型美術﹐反而將幾個日文表音符號﹐融合到中文字型裡﹐例如「櫻」字下方的「女」﹐換轉為日語的「め」、「公」字則以日語的「ハ」和「ひ」組成、而「桃」、「蒲」、「英」三個中文字﹐則與日語漢字字型差不多。
小弟也想指出﹐日文戲名副題「桜桃とタンポポ」﹐讀出來是前三後三﹐總共六個音節:「おうとうと、タンポポ (Outouto﹐Tanpopo)」﹐聲韻鏗鏘﹐非常自然;直譯為中文「櫻桃與蒲公英」﹐便不符日文讀音慣性﹐中國人只會讀「櫻桃 --- 與 --- 蒲公英」﹐不會讀「櫻桃與 --- 蒲公英」﹐於是不論讀和看﹐都失去了原來日語前三後三的平衡和對稱 (也失去了影片裡男女主角共榮共辱﹐端然相對的美感)。
依海報看﹐小弟相信設計者的創作動機﹐是為了求形式美﹐而犧牲日常合理性(所謂合乎中文文法)﹐而強塞那個「の」字進去﹐造成一種人工化的平正感。這是超乎常情的美藝搞作﹐比憑空揑造獅子山山脊線的特區飛龍標誌更前衛﹐看官有權認為是無知無謂無聊﹐不倫不類不肖﹐然而沒搞清楚問題﹐就對人指手畫腳﹐末了除了有失斯文﹐還有什麼好說呢。
沒有開放、謙卑、替人設想的心﹐要無成見﹐要公平公正地衡人論事﹐相信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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