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7

一週一健談 #4


廉署淪為人格謀殺兇手
信報 王岸然

首先聲明,筆者與正生會或書院或其負責人無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在整件正生書院的風波中,亦只在另一報章寫過一篇批評曾蔭權不夠決斷的文章,資料完全來自新聞報道。

正生的賬目被傳媒揭發有不清楚的地方,本身令人遺憾,亦令人不滿,但除非中間有刑事成分,單憑已知的事實,正生會及書院在事件中並無任何不可原諒的「死罪」。

在這一時刻,廉政先鋒以有人投訴為由抄家,這只是欲做蓋世太保、何患出師無名的笑話,只是基於一個投訴就出動百人大搜芝麻灣正生書院、長洲正生的宿舍及餐廳樂滿堂、正生校長陳兆焯及校監林希聖的住所,合理性從何而來?

有預謀的抹黑行動

傳媒可以第一時間得知,自然是廉署放料的結果,整件事件就是政府一項有計劃、有預謀的抹黑行動,這些行為對公民私隱的侵犯實無以復加,而社會上的賢達、輿論及政客們只是以看戲的角度評論事件,人權意識的薄弱,同樣令人吃驚。

筆者之所以認定這是一次廉政先鋒充當政府打手、要抹黑政府不喜歡的刁民,要不擇手段謀殺他們的人格的可恥事件,是因為今次廉署的行動,明顯不是一次專業的搜集證據手法。

反之,這是一次唯恐天下人不知的大龍鳳,不單有違廉署的作風,而且是有害案件的調查進行,這就不是草率那麼簡單,而是湯顯明這位有歷史以來口碑最差的廉政專員為求討好上司而濫用權力的結果。

何解?廉署調查任何案件都是從秘密行動開始,先從公眾途徑例如公司註冊處查閱公司會計,然後跟蹤可疑者,偷聽電話,私會可以提供資料的證人,最後才是大家知道的大行動(operation)。

大行動本身一定是最後一着,不可能是第一擊的行動,因為一切已經打草驚蛇,疑犯知所防備,無律師不在場不說話,甚而設法影響證人等。大行動的同時必定會邀請或逮捕疑犯,套取最後的線索及證據,甚而要準備二十四小時爭分奪秒地進一步行動,這些都是廉署辦案的常規。

今天的正生案件,完全反其道而行,從接獲投訴數天後就大鑼大鼓等情況來看,說明根本是一件俗稱「無料到」的案件,無料到的案件還這樣抹黑及人格謀殺普通市民,廉政先鋒已經墮落,為求自身的利益為政治服務,與特務的性質已經無異。

剛愎自用不尊重民意

校長校監被抄家,但卻不用問話協助調查,這是因為廉署根本沒有任何準備,不知有什麼可以問。常識就已經可以告訴我們,有心貪財的人不會將紀錄留下,放置在家中或在工作地點等人調查。抄家與搜書院的做法,只是做戲給傳媒看,目的只是要醜化被調查者而已。今時今日香港還有這種剛愎自用、不尊重市民人權的政府,完全是港人之恥。

也許讀者會質疑在歷史上是港人光榮代表的堂堂廉政公署,何用如此?筆者告訴大家這是絕對需要。今天的廉署,只是防貪的大白象,千人的行動處一年的破案不過百件,如何可以合理化其存在並要求加薪?廉署現今不單肯為政府做特工,若是殺人不用償命,為了飯碗殺人也會,這些抹黑的小事情,當然不介意做。

再說正生會與正生書院的一筆糊塗賬,大家上網查一查資料就會明白,林希聖曾經帶同學生到立法會及政府示威,指責政府不提供渡輪服務之餘又檢控船家超載,是不人道趕絕正生學生的行為。

在遷入梅窩事件上,正生挾民意自重,鄉議局建議其他八處選擇都一一拒絕,是不知進退,到有人放料給傳媒,正生在國內有投資及疑似經營色情場所之後,正生還照舊企硬,開記召交代賬目,一切就反而變成透明,正生的行政與賬目有小混亂而無大過錯,更最少在表面上沒有犯法行為,這是清楚的事實。

正生問題源自官僚

老羞成怒的特區政府終於出動廉署這個東廠去對付刁民,但可笑的是從這一行動之中,大家明白政府特別是社署一直知道正生的財政運作模式,但一直沒有行動,這本身就是一種認同,亦可以說正生的問題本身,就是政府的官僚一手弄出來的,是非黑白分不清楚見有獨家就甘於做政府打手的傳媒,有想清楚嗎?

正生的教育模式有助曾經犯事的年輕人,是經得起考驗及已有公論的。正生的財政安排可以有令人非議之處,但不要忘記這始終是一個非牟利宗教團體,除了一份薪金之外,主理其事者並無個人利益(最少在今天還未有人能證明有人謀私犯法)。一切只是懷疑,難道有懷疑就可以作有罪推論?這是什麼思維?

換轉正生是一間牟利的私校,而又這樣成功,金錢是袋入校董的袋中,恐怕香港一眾自由主義經濟學者會爭相歌頌,視之為教育產業的奇葩,是又利己又利人又有益社會的偉大行為。

大家不是很樂意花十多萬給大學讀個MBA,讓大學賺你們一大筆嗎?何以忽然對正生會及學校的師生有如斯看法?你們的思維之中,是一直有歧視犯法者及窮人的偏見在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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