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4
20080423
20080418
Once hit wonder
捷克女子走過街頭﹐細聽愛爾蘭男子抱吉他街頭高歌。伊鼓掌﹐朝吉他袋投了零錢﹐賣唱者受之無愧﹐並不順超:「你讚我唱得好﹐但只給我10 cents。」 ﹐女子直言反問:「你唱歌是為了錢嗎?」(大意)。看到這裡﹐我想起那個聖經故事:只要已盡所能﹐窮人捐一個幾毫﹐比富人的百萬銀元更寶貴﹐這是耶蘇的話。是那女的不吃人間煙火(賣唱當然是為錢啦﹐難不成是本土行動成員﹐在無酬演唱﹐在為爭取公共空間鬥爭?)﹐還是那賣唱的自我中心﹐對人無體恤﹐不明白10 cents於那清貧女子﹐已是一大手筆?
一直往下看﹐我想衝突是源自這對男女﹐兩種不同的藝術創作的觀念: 歌唱也好﹐彈琴也罷﹐於那女子而言﹐實質是自娛﹐是清貧生活的自遣﹐自有一份寬然的氣度。有一場戲﹐是女子discman無電﹐身上一毛錢也沒有﹐唯有打碎女兒錢罌﹐到7-11買電池﹐然後手提攝影機一鏡直落﹐拍她塞著耳筒﹐從便利店慢步回家﹐聽著伴奏音樂﹐低唱她填詞的歌曲﹐而她的稚拙﹐是感人之處。男的則帶著懷才不遇者的氣焰﹐粗野而缺乏同情﹐他唱的歌﹐充滿冤屈﹐與一把鼻涕眼淚的melodrama無別﹐還是最淺俗的煽情﹐充斥不值得書寫的私人情緒。初聽搶耳﹐再聽乏味﹐三聽厭煩﹐雖則頗合淺人口味。這真是一部自頂至踵充滿「衝突」的電影﹐這些都是非常古典﹐非常老土的「衝突」﹐但看了說不定能讓人減一點酸氣。
20080417
20080415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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